像電動葫蘆這種特種設備持證上崗是特種設備管理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是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。特種設備及運行管理人員一般應具有如下證件:
(1)檢驗合格證。包括出廠合格證和定期檢測合格證。它是安全技術狀況及使用性能的一種標識,給使用單位明確了在正常的工作條件下,可以安全運行一個周期。
(2)使用許可證。認真執(zhí)行使用許可制度,不經(jīng)許可不得投入使用,是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。
(3)作業(yè)人員和管理人員操作證。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經(jīng)過特種設備安監(jiān)機構組織的培訓和考核,使其掌握基本
論、安全操作知識,達到
“四懂四會”(即懂特種設備結(jié)構、性能、用途、工作原理,會使用、會保養(yǎng)、會檢查、會排除故障),取得合格證后,方可操作使用,是杜絕因操作不當或管理不到位引起設備事故的有效手段,因此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主動參與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,確保特種設備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行。不論是檢驗合格證、使用證,還是操作證,都必須在證件有效期內(nèi),到期前一個月內(nèi),要向發(fā)證機構申請換發(fā)證。特種設備執(zhí)行設備包機制度,是管好用好特種設備的重要舉措,特種設備沒有包機到人頭,就無法落實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修理,出現(xiàn)事故也無法將責任落實到人。因此,我們在實際工作中,每臺設備都包機到人。
(1)建立包機制度,明確包機人權利、義務、責任追究和處罰意見。
(2)每臺設備都明確一名操作工和一名維修工。
(3)建立包機人日常工作記錄、隱患排查記錄、重大事項匯報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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